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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拆除公司在拆除房屋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持潮湿。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